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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215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2 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南昌大学“2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南大人字[2014]12号),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赣江杰出教授、赣江特聘教授和赣江青年学者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南昌大学“2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本次赣江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11日,自然科学类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91231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候选人不超过47周岁(196712月31日后出生);赣江青年学者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11日,不超过35周岁(19791231日以后出生)。

对于近五年来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拔尖人才,申报年龄可在规定的年龄要求上适当突破,由学校特别评审委员会审定,对破格申请的入选者,设定更高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

二、评选名额及推荐程序

评选名额:2015年拟遴选赣江杰出教授5名左右,赣江特聘教授20名左右,赣江青年学者评选名额不限。

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其中,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硅基LED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德联合研究院、空间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生命科学研究院、转化医学研究院、高等研究院等科研单位的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科研机构申请人按学科归属向具体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本单位情况分别推荐赣江杰出教授、赣江特聘教授和赣江青年学者候选人;

(三)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特别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

(五)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提交材料。包括:

1、申请表(见附件12);

2、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1)近五年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

2)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3)在国内外担任重要职务的证明;

4)在国际学术交流会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书复印件。

3、候选人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4,申报赣江杰出教授的候选人无需填此表)。

(二)单位提交材料。包括:

1、推荐公函(需有候选人排序);

2、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3),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候选人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4A3纸打印),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安排

(一)615日之前,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615日至625日,单位评审。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评议意见,确定推荐人选。

(三)710日之前,学校评审。校特别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所在学院(单位)负责审核。《候选人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的教学、科研等主要业绩情况需经学校相应职能部门盖章审核。

(二)625日之前,学院须将所有推荐人选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办公楼329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纸质版材料包括综合材料一览表和申请表各一式10份,其它材料一式1份。

(三)所有表格须填写完整,不得遗漏。附件材料必须做好封面及目录,单位报送材料必须齐全、规范,否则不予接收。

联 系 人:熊  薇、罗 

联系电话:0791-83969076  83969079

附件1:赣江杰出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赣江特聘教授、赣江青年学者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3:“215人才工程”申报人选一览表
附件4:候选人综合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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