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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数: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赣人社字[2014]164)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推荐对象必须是我校(含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并在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

2、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含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3、已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推荐享受同一层次的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推荐条件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原则上应是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较高,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是省内该学科的带头人或骨干;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较高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同行专家认可,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自主创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较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较高,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省内同行所认可。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对全省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骨干。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突出,对经济社会、精神发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省内本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省内同行所认可。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

1、本次推荐选拔工作,我校推荐名额为12名(含附属医院)。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占推荐名额。

2、各学院、各附属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其它校级独立建制的教学、科研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符合《南昌大学2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中赣江杰出教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推荐至学校评审,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3、本着多中选好、好中选强的择优原则,经本人申请,单位初评、公示,学校评审、公示后推荐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终审和考察,协同有关部门确定初步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经省委、省政府审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由国务院审批。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425前集中将推荐材料报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与要求如下:

  1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填写,见附件2)、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申请人填写、单位核对汇总,见附件3)。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材料的电子版。

  2、申请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核实)。应包括: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复印件(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提供),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年利税财务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做材料目录、封面,并装订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推荐省厅候选人的辅助证明材料将不退回。

  五、其它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规定程序产生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电话: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83969076

 

附件: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164

2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

3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443 
附件3-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
附件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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