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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基本流程

发布日期:2015-11-08 浏览数:

 

    每年我校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从6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整个过程可分为4个基本步骤。即:论文代表作外审、召开全校职称工作会议、学院推荐环节及资格审查、高评会评审。

1、论文代表作外审工作:

每年5-6月份启动,9-10月份完成。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者自选叁篇代表作,通过递送给省外985211院校的5名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水平进行鉴定和评价,即三文五审,如五审中有两审以上(含两审)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将对申请人不予推荐申报。

2、召开全校职称工作布置会议:

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召开。校内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学院党政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对当年出台的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并公布各学院推荐指标,布置具体相关具体工作。

3、学院推荐环节:

a、参评者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完成业绩审核及材料展示:

每年11月上旬进行。

参评者将个人申报材料送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图书馆等职能部门对论文、成果及获奖等有关业绩进行审核。

各单位必须将参评者提供的业绩材料原件、《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统一公开展示。同时,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阅览、监督。

b、学院组织专家评议、推荐:

每年11月中旬进行。

该环节需要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及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委员会共同完成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教授委员会对照参评者的业绩条件进行评议,并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范围;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委员会在此人选范围内确定最终推荐对象,将推荐结果经学院公示后再报校人事处。

4、资格审查、高评会评审:

每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完成。

收集好各学院推荐对象的评审材料后,请省人社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派人来校完成评审资格的最终审查。

同时按省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社厅从江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产生南昌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其中校外专家须占三分之一以上。下设人文社会科学组、理工科组、医科组等评议小组,由校外专家担任学科组长。以二级封闭式评审形式进行最后评审,经学科组评审、高评会大会审议通过。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专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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