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19年度全国拟选派3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本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六)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七)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已于 1月27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于2月1日-3月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上传《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于3月15日前向学校人事处333办公室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纸质版)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白色硬皮封面、目录)。申请人所在单位还需提交《“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1份,并根据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取得的成果和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 ,可先进行申报 ,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一定时间与至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公共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项目终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且客观真实,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视情况严肃处理。
2.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3.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期组织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联 系 人:张子建
联系电话:0791-83969080
E-mail:ncubsh@ncu.edu.cn
人 事 处

